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提升职工的生活品味和情趣,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展示职工的文化艺术才能,院工会、团委决定举办一次全院书画摄影比赛。请参赛者将作品于5月10日前交人事科(T:7893518)。联系人:刘嘉睿(T:13873676795)。
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工会、团委 2011年4月12日
常德市第一中医院 关于举办2011年书画摄影比赛的方案 刚与柔 行楷草隶皆可书 秀与美 东西南北皆可拍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向广大群众展示中华名族艺术宝库中的两块瑰宝—书画和摄影,院工会、团委决定举办一次书画摄影比赛,现就有关方案公布如下。 一、活动时间:2011年4月12日—5月10日 二、活动要求 本次大赛限定医院职工参加,其中书法类作品可以是硬笔或毛笔,书法体可以是行书、楷书、草书或隶书;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可以是人文地理等。 具体要求: 书法类:硬笔书法需用文稿纸书写(方格或横格文稿纸,自行准备),毛笔书法需用宣纸书写,自行装裱过塑。 绘画摄影类:完成作品后自行装裱。 三、书法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1、要求:所有作品必须原创,若有发现不是原创者取消参赛成绩。 2、评分标准: 1)书写内容:共计30分。要求用字规范、准确,不写错别字,若有错别字,每字扣5分。 2)字体:共计40分。要求字体规范、美观、匀称,间架结构合理,行笔流畅,力度适中。 3)卷面:共计30分。要求卷面设计合理,保持卷面整洁,不作涂改,每改一处扣5分。 四、交稿地点 所有书法、绘画、摄影类(照片洗成12寸)参赛作品交至医院人事科(T:7893518)。联系人:刘嘉睿(T:13873676795)。 交作品时需附带作品名称、科室、姓名及联系方式。 五、活动奖励 本次大赛由评委打分后决出优胜者,作品分硬笔书法类、毛笔书法类、绘画类、摄影类,各设一等奖一名,奖金300元;二等奖两名,奖金200元;三等奖三名,奖金100元。共计4000元整。 六、大赛工作机构 为确保此次大赛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大赛特设置工作机构,现公布如下: 组 长:陈 颖 副组长:张茂礼、颜 平 成 员:李 前、程春梅、刘嘉睿、肖群飞 方 萍、吴秀英、王 翔、文 雅 七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 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工会、团委 2011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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